江安县革命老区促进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01/05  浏览量:     

2023年是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老促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老区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 文件精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入调查研究,继续参谋建言献策,牵线搭桥,支持老区建设,大力宣传江安老区建设成就。在2023年里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文件的贯彻学习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我县老促会工作的头等大事。我们要全面部署、认真组织,所有同志要自觉跟进、主动作为,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根据中国老促会、省、市老促会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老区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老区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弘扬老区精神、促进老区发展、服务老区人民。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必须紧密结合我县老促会工作实际,用二十大精神审视和统领老促会工作。同时,要大力宣传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老促会的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助推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老区加快发展;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社会力量为老区加快发展献爱心、做贡献;带头示范服务,在更加主动扎实地为老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作出我们老促会应有的贡献。

二、继续开展调研工作

1.继续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挖掘、开发进行调研,提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挖掘、开发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2.继续对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跟踪调研,深入乡镇、村、社广泛搜集意见建议,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提高效率,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3.继续关注革命老区相关历史文物的保护、利用、开发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4.认真做好,按时完成省、市老促会交办的调研课题。

三、积极参与红色旅游规划和建设

1.继续协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文旅局、怡乐镇做好青峰寺征粮剿匪纪念馆的打造等工作,完善红色文化设施。

2.继续帮助夕佳山镇完成梁伯隆烈士故居陈列馆建设工作。帮助搞好规划,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3.继续帮助四面山镇完成水清土桥子战斗遗址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4.继续对革命老区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监测,让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发挥作用,确保老区投资项目的施工质量,让老区人民放心,真正把好事办好。

5.会同县摄影家协会开展江安老区建设成就摄影展,弘扬老区精神,赓续江安红色血脉,传承江安红色基因和红色历史文化。

四、加大革命老区工作宣传力度

进一步做好江安老区宣传工作,弘扬老区精神,激发内生动力,营造支持老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宣传老区是老促会永恒的主题,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弘扬老区精神作为老促会的首要任务来抓,突出宣传工作重点,讲求实际效果。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来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调动老区人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五、认真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强化自身组织建设

在切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老促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组织县老促会成员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政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策水平能力。做到严格按照老促会章程办事,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系列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老区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牵线搭桥,助推老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江安县革命老区促进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