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认真贯彻落实省老促会六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

2021/09/29  浏览量:     

  为及时贯彻落实省老促会六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9月25日,我会利用返程时间,在车上组织各区市县老促会会长(拟定会长)、老区建设促进会筹备组组长再次学习了省委17号文件、省委书记彭清华在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

  会长刘凤成强调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牢记老促会宗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老区精神,促进广安革命老区紧跟时代步伐、共同繁荣发展,为更好满足我市老区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安、实现共同富裕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做出贡献。

  刘凤成要求未成立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区市县回去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省老促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争取领导对各地成立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支持,把成立老区建设促进会纳入工作议程。各位拟定会长、筹备组长要主动担责,严密组织,积极筹备,力争在2021年12月底前区市县老促会全部成立。

  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建设促进会既是各级党政的高参,又是一支实干的力量,起着其他社会力量所无法取代的作用”的重要指示,省委书记彭清华关于“要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形成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的讲话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

  今年一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发展、对我们老区人民切实关怀的具体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文件。省政府17号文件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作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宣传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省老促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员)大会上提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老促会履职能力”的要求,更是增加了我们工作动力。

  大家表示,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会六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贡献。

  最后,市老促会秘书处就成立区(市、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准备、相关程序等做了详细解答。

  广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李云娥

  2021年9月27日